投資者可以在「披露易」網站或GEM網站的「申請版本及聆訊後資料集」一欄查閱有關資料。
申請版本是連同上市申請一併呈交聯交所(有關集體投資計劃的申請則呈交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)的上市文件擬稿。申請版本呈交聯交所後,會登載在「披露易」網站或GEM網站(視情況而定)。
聆訊後資料集是上市文件接近定稿的版本,可在申請人刊發上市文件定稿前提供有關申請人的資料。
由2013年10月1日起,《主板上市規則》及《GEM上市規則》均要求上市申請人在「披露易」網站或GEM網站(視情況而定)登載申請版本及聆訊後資料集。
根據過渡安排,有關登載申請版本的要求將於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(包括首尾兩天)暫緩執行,但其間刊發聆訊後資料集的規定繼續生效。
申請版本或聆訊後資料集均不構成上市文件定稿。投資者在作任何投資決定時,不應倚賴申請版本或聆訊後資料集的資料,而應細閱申請人其後最終刊發的上市文件定稿;有關定稿連同有關發售的其他公告將於申請人上市時登載在「披露易」網站或GEM網站(視情況而定)。